首页 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2020年) 第四章 监督检查 第五十四条 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2020年) 第五十四条 第四章 监督检查 第五十四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坚持风险管理、全程管控原则,根据风险研判情况,制定年度检查计划并开展监督检查。年度检查计划至少包括检查范围、内容、方式、重点、要求、时限、承担检查的机构等。 第五十三条 目录 第五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