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2017年) 第四章 药品委托生产的管理 第二十四条 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2017年) 第二十四条 第四章 药品委托生产的管理 第二十四条 药品委托生产的委托方应当是取得该药品批准文号的药品生产企业。 第四章 目录 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