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2002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2002年) 第二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药品生产监督管理是指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药品生产条件和生产过程进行审查、许可、认证、检查的监督管理活动。本办法适用范围包括开办药品生产企业的申请与审批、药品生产许可证管理、药品委托生产管理及监督检查管理等。 第一条 目录 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