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药品注册管理办法(2020年) 第三章 药品上市注册 第三节 关联审评审批 第四十二条 药品注册管理办法(2020年) 第四十二条 第三章 药品上市注册 第三节 关联审评审批 第四十二条 药品制剂申请人提出药品注册申请,可以直接选用已登记的化学原料药、辅料及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选用未登记的化学原料药、辅料及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的,相关研究资料应当随药品制剂注册申请一并申报。 第四十一条 目录 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