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药品注册管理办法(2007年) 第五章 仿制药的申报与审批 第七十三条 药品注册管理办法(2007年) 第七十三条 第五章 仿制药的申报与审批 第七十三条 仿制药申请人应当是药品生产企业,其申请的药品应当与《药品生产许可证》载明的生产范围一致。 第五章 目录 第七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