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药品注册管理办法(2007年) 第十四章 法律责任 第一百六十三条 药品注册管理办法(2007年) 第一百六十三条 第十四章 法律责任 第一百六十三条 药品检验所在承担药品审批所需要的检验工作时,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的,依照《药品管理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处罚。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八十七条 第一百六十二条 目录 第一百六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