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药品广告审查办法(2007年) 第五条 药品广告审查办法(2007年) 第五条 第五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药品广告审查机关的药品广告审查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对药品广告审查机关违反本办法的行为,依法予以处理。 第四条 目录 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