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2015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2015年) 第五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被检查单位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实施的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逃避或者阻碍。 第四条 目录 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