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临床试验管理规范(1999年) 第四十八条
第四十八条 临床试验总结报告应与试验方案一致,内容包括:
不同治疗组间的基本情况比较,以确定可比性。
随机进入各治疗组的实际病例数,分析中途剔除的病例及剔除理由。
用文字及图、表、试验参数和P值表达各治疗组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计算各治疗组间的差异和可信限,并对各组统计值的差异进行统计检验。
多中心试验中评价疗效时,应考虑中心间存在的差异及其影响。
对严重不良事件报告表的评价和讨论。
上述资料的综合分析及结论。
不同治疗组间的基本情况比较,以确定可比性。
随机进入各治疗组的实际病例数,分析中途剔除的病例及剔除理由。
用文字及图、表、试验参数和P值表达各治疗组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计算各治疗组间的差异和可信限,并对各组统计值的差异进行统计检验。
多中心试验中评价疗效时,应考虑中心间存在的差异及其影响。
对严重不良事件报告表的评价和讨论。
上述资料的综合分析及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