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药品上市后变更管理办法(试行)(2021年)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药品上市后变更管理办法(试行)(2021年) 第三十二条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医疗用毒性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放射性药品、生物制品等变更管理有专门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五章 目录 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