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管理暂行办法(2019年) 第三条

第三条 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应当真实、合法,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

广告主应当对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