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种管理办法(2006年) 第三十九条

第三十九条 草种质量检验机构的草种检验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具有相关专业大专以上文化水平或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从事草种检验技术工作3年以上;

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