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草种管理办法(2006年) 第六章 草种质量 第三十九条 草种管理办法(2006年) 第三十九条 第六章 草种质量 第三十九条 草种质量检验机构的草种检验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具有相关专业大专以上文化水平或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从事草种检验技术工作3年以上; 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 第三十八条 目录 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