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草种管理办法(2006年) 第三章 草品种选育与审定 第十四条 草种管理办法(2006年) 第十四条 第三章 草品种选育与审定 第十四条 国家鼓励单位和个人从事草品种选育,鼓励科研单位与企业相结合选育草品种,鼓励企业投资选育草品种。 第三章 目录 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