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速查
下载APP
下载APP
首页
草原防火条例(2008年)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草原防火条例(2008年)
第六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草原的经营使用单位和个人,在其经营使用范围内承担草原防火责任。
第五条
目录
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