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管理办法(2006年) 第五条 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管理办法(2006年) 第五条 第五条 矿藏开采、工程建设和修建工程设施应当不占或少占草原。除国家重点工程项目外,不得占用基本草原。 第四条 目录 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