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节能降碳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2025年) 第二章 支持范围和标准 第七条 节能降碳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2025年) 第七条 第二章 支持范围和标准 第七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根据各类项目性质和特点、所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地区节能降碳目标完成情况等,统筹支持各地节能降碳项目建设,适度向碳达峰碳中和、节约能源、发展循环经济工作突出的地区以及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等倾斜。已有其他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明确支持的项目不在本专项支持范围。 第二章 目录 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