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节能技术改造财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2011年) 第七章 节能技术改造财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2011年) 第七章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财政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原《节能技术改造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07〕371号)废止。 附:1. 企业财政节能奖励资金申请报告的主要内容(略,详情请登录财政部网站) 2. ××××单位××项目现场审核报告(略,详情请登录财政部网站) 3. ____年度节能技术改造财政奖励资金申请汇总表(略,详情请登录财政部网站) 第二十二条 目录 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