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节能技术改造财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2011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节能技术改造财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2011年) 第一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为加快推广先进节能技术,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十二五”期间,中央财政继续安排专项资金,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对节能技术改造项目给予适当支持和奖励(以下简称奖励资金)。为加强财政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07) 第一章 目录 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