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节能发电调度办法(试行)(2007年) 7. 火力发电机组按照供电煤耗等微增率的原则安排发电负荷。 六、 节能发电调度办法(试行)(2007年) 六、 7. 火力发电机组按照供电煤耗等微增率的原则安排发电负荷。 六、 信息公开与监管 (十九) 节能发电调度的全过程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各有关单位应按有关规定及时、准确、完整地向相应电力调度机构提供节能调度所需的信息,并对其所提供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二十) 各级电力调度机构要严格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实施发电调度,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对全体发电企业和有关部门发布调度信息,定期向社会公布发电能耗和电网网损情况,自觉接受电力监管… (二十一) 火力发电机组必须安装并实时运行烟气在线监测装置,并与省级环保部门、电力监管机构和省级电力调度机构联网;供热机组必须安装并实时运行热负荷实时监测装置,并与电力调度… (二十二) 并网的发电厂应加强设备运行维护,提高设备运行的可靠性;要加强技术改造,降低能源消耗,减少污染物排放。 (二十三) 火力发电机组煤耗的检测与认证工作,由发展改革委指定技术监督检测机构或行业协会负责。各机组污染物排放水平测定工作,由省级环保部门负责。 (二十四) 发展改革委要会同有关部门按照本办法,制定节能发电调度实施细则,加强对节能发电调度执行情况的监管。 本办法由发展改革委会同环保总局、电监会、能源办负责解释。具体监督检查工作由区域电力监管机构、省级发展改革委(经贸委)和环保部门负责。 (十八) 目录 (十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