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发电调度信息发布办法(试行)(2008年) 第五条

第五条 省级发展改革委(经委、经贸委)负责发布的信息包括:

年(月)度负荷预测

总发电量和全社会用电量;

最大、最小用电负荷;

分月平均用电负荷率。

年(月)度机组发电组合基础方案

机组排序表;

各机组的装机容量、可调出力;

全省(区、市)分月最大负荷、平均最大负荷、月度用电量需求预测;

年(月)机组及主要输电设备检修计划;

各水电厂水库运用计划;

发电设备投产计划;

发电设备关停计划;

有、无调节能力的可再生能源发电机组本年(月)预计发电利用小时数以及下年(月)已知的变化因素;

核能发电机组、按“以热定电”方式运行的燃煤热电联产机组,余热、余气、余压、煤矸石、洗中煤、煤层气等资源综合利用发电机组,天然气、煤气化发电机组本年(月)预计发电利用小时数、资源实际利用量以及下年(月)已知的变化因素;

下年(月)预计需要调用的机组。

其他信息

机组能耗水平;

节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