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节能发电调度信息发布办法(试行)(2008年) 第三章 信息发布的方式 第二十五条 节能发电调度信息发布办法(试行)(2008年) 第二十五条 第三章 信息发布的方式 第二十五条 每月20日前,省级发展改革委(经委、经贸委)通过网站发布上月关停小火电机组明细、节能效果、发电能耗情况。 第二十四条 目录 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