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节能减排授信工作指导意见(2007年) 第三章 授信管理 第十八条 节能减排授信工作指导意见(2007年) 第十八条 第三章 授信管理 第十八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密切关注国家调整产业结构、关闭落后产能对授信企业和项目偿还能力的影响,密切关注节能减排政策变化和节能减排标准提高对授信企业和项目的现金流的影响,加强敏感性分析,并在资产风险分类、准备计提、损失核销等方面做出及时调整。 第十七条 目录 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