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节能低碳产品认证管理办法(2015年) 第二章 认证实施 第二十一条 节能低碳产品认证管理办法(2015年) 第二十一条 第二章 认证实施 第二十一条 国家认监委和国家发展改革委组建节能低碳认证技术委员会,对涉及认证技术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和审议。 认证技术委员会为非常设机构,由国务院相关部门、行业协会、认证机构、企业代表以及相关专家担任委员。 第二十条 目录 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