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2014年) 第六章 盘活利用 第三十条 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2014年) 第三十条 第六章 盘活利用 第三十条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应当严格控制田间基础设施占地规模,合理缩减田间基础设施占地率。 对基础设施占地率超过国家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相关标准规范要求的,县级以上地方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不得通过项目验收。 第二十九条 目录 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