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安全监督管理规定(2018年)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七条 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安全监督管理规定(2018年) 第四十七条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七条 违反本规定,对不符合《海运危险货物集装箱装箱安全技术要求》的危险货物集装箱签署《集装箱装箱证明书》的,由海事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对聘用该集装箱装箱现场检查员的单位处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六条 目录 第四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