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安全监督管理规定(2018年) 第六章 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安全监督管理规定(2018年) 第六章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九条 海事管理机构依法对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实施监督检查。 第四十条 船舶载运危险货物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海事管理机构应当责令当事船舶立即纠正或者限期改正: 第三十八条 目录 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