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安全监督管理规定(2012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安全监督管理规定(2012年) 第一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船舶载运危险货物监督管理,保障水上人命、财产安全,防止船舶污染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有关国际公约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1983)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1999)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2003)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2011)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1) 第一章 目录 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