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船舶检验管理规定(2016年) 第六章 检验管理 第三十九条 船舶检验管理规定(2016年) 第三十九条 第六章 检验管理 第三十九条 中国籍船舶、水上设施报废的,其所有人或者经营人应当报告国内船舶检验机构,国内船舶检验机构应当注销检验证书。 第三十八条 目录 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