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船舶检验管理规定(2016年) 第三章 法定检验 第十六条 船舶检验管理规定(2016年) 第十六条 第三章 法定检验 第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水域内对移动式平台、浮船坞和其他大型船舶、水上设施进行拖带航行,起拖前应当申请拖航检验。 第十五条 目录 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