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船舶引航管理规定(2021年) 第二章 引航机构 第十六条 船舶引航管理规定(2021年) 第十六条 第二章 引航机构 第十六条 引航机构应当落实引航安全主体责任,配备必要的设施、装备和人员,建立并实施引航安全管理体系。 第十五条 目录 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