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船舶与港口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15—2020年)(2015年) 二、 主要任务 (六) 积极推进LNG燃料应用。全面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水运行业应用液化天然气的指导意见》(交水发〔2013〕625号),进一步完善LNG加注设施的相关标准规范体系,统筹LNG加注站点布局规划与建设,有序推进船舶与港口应用LNG试点示范工作,加大LNG动力船船员、码头操作人员的培训力度,逐步扩大LNG燃料在水运行业的应用范围。 船舶与港口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15—2020年)(2015年) 2015年底前,完成长江、西江航运干线和京杭运河船舶LNG燃料加注码头布局规划。2016年底前,修订完成《液化天然气码头设计规范》,制订《液化天然气加注码头设计规范》。2017年底前,建立水运行业应用LNG标准体系。2018年底前,加快推进LNG加注站及配套设施建设,完善相关技术法规和规范;扩大LNG动力船舶试点应用范围,试点推广LNG燃料在港作车船中的应用。 二、 主要任务 (六) 积极推进LNG燃料应用。全面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水运行业应用液化天然气的指导意见》(交水发〔2013〕625号),进一步完善LNG加注设施的相关标准规范体系,统筹LNG加注站点布局规划与建设,有序推进船舶与港口应用LNG试点示范工作,加大LNG动力船船员、码头操作人员的培训力度,逐步扩大LNG燃料在水运行业的应用范围。 2015年底前,完成长江、西江航运干线和京杭运河船舶LNG燃料加注码头布局规划。2016年底前,修订完成《液化天然气码头设计规范》,制订《液化天然气加注码头设计规范》。2017年底前,建立水运行业应用LNG标准体系。2018年底前,加快推进LNG加注站及配套设施建设,完善相关技术法规和规范;扩大LNG动力船舶试点应用范围,试点推广LNG燃料在港作车船中的应用。 (六) 目录 (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