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船员注册管理办法(2018年)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七条 船员注册管理办法(2018年) 第二十七条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的规定,船员在船工作期间未携带船员服务簿的,由海事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可以处2000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六条 目录 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