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航道建设管理规定(2018年) 第四章 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 第三十七条 航道建设管理规定(2018年) 第三十七条 第四章 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 第三十七条 航道建设工程实行政府监督、法人负责、社会监理、企业自检的质量管理制度。 航道建设从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质量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有关航道建设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 第三十六条 目录 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