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航道建设管理规定(2007年) 第四章 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 第三十八条 航道建设管理规定(2007年) 第三十八条 第四章 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 第三十八条 航道建设从业单位应当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制度,明确安全责任,落实安全措施,履行安全管理的职责。 第三十七条 目录 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