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航道工程建设管理规定(2019年) 第四章 验收管理 第六十五条 航道工程建设管理规定(2019年) 第六十五条 第四章 验收管理 第六十五条 航道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项目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档案、资产交付使用等相关手续。 第六十四条 目录 第五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