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管理办法(暂行)(2008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管理办法(暂行)(2008年) 第三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行程单》,作为旅客购买电子客票的付款凭证或报销凭证,同时具备提示旅客行程的作用。 第二条 目录 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