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安全员合格审定规则(2018年) 第四条

第四条 本规则使用的部分术语定义如下:

航空安全员,是指为了保证航空器及其所载人员安全,在民用航空器上执行安全保卫任务,持有本规则规定的有效执照的人员。

教员,是指对本规则要求的训练实施教学的人员。

考官,是指对本规则要求的训练实施考试考核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