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航空器机场运行最低标准的制定与实施规定(2001年) 第二章 机场运行最低标准 第十一条 航空器机场运行最低标准的制定与实施规定(2001年) 第十一条 第二章 机场运行最低标准 第十一条 地区管理局负责监督和检查航空营运人和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机构在本辖区内机场的飞行程序和运行最低标准的执行情况。 第十条 目录 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