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航空器机场运行最低标准的制定与实施规定(2001年) 第五章 附则 第一百零七条 航空器机场运行最低标准的制定与实施规定(2001年) 第一百零七条 第五章 附则 第一百零七条 直升机的运行可以按照A类飞机的机场运行最低标准执行,直升机进近着陆的最低能见度可以选用A类飞机相应值的一半,但最低不得小于400米。直升机在已为其制定了专用程序的直升机场实施运行,可以按照本规定附件三《直升机起飞着陆最低标准》执行。 第一百零六条 目录 第一百零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