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航空器机场运行最低标准的制定与实施规定(2001年) 第四章 实施仪表飞行程序和 第四节 进近程序 第八十八条 航空器机场运行最低标准的制定与实施规定(2001年) 第八十八条 第四章 实施仪表飞行程序和 第四节 进近程序 第八十八条 如果进场飞机不必要在等待航线等待或者消失高度,只要驾驶员已经确知飞机处在建立扇区的NDB或VOR台为中心的46千米范围以内,飞行高度不低于最低扇区高度,则飞机可以在过台以前切入所需航迹。 第八十七条 目录 第八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