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器型号和适航合格审定噪声规定(2002年) 注:
注: 规定基准进场航迹η=3°,NH=120.1米(394英尺)。从而也能把NTr确定下来,即NTr=119.8米(393英尺)(精确到0.305米(1英尺)),因此认为是基准参数之一。
PNLT 修正若环境大气温度与相对湿度不是本附件第 A36.5 条(c)所规定的那些基准值(即,25℃(77℉)和70%),则必须通过下述步骤按本节(a)由实测数据算出对EPNL值的修正量:
起飞航迹对于图A3中所示起飞航迹,在站K对Q位置处的航空器观察到的PNLTM频谱,需分解为其各个SPLi值。
修正项计及了大气吸声变化的影响,αi与αio分别为试验大气条件下的(按第A36.9条(d)确定)和基准大气条件下的第 i 个三分之一倍频程的吸声系数,KQ 为测得的起飞传声路径。第二个修正项计及了传声路径长度变化对大气吸声的影响,KQc 为修正后的起飞传声路径。第三个修正项计及了传声路径长度变化的平方反比定律影响。
进场航迹
本节(d)(1)有关起飞航迹的步骤也适用于进场航迹,不过这时所求的SPLic值仅涉
(ii) 其余步骤与本节(d)(1)(ii)的规定相同。
边线航迹本节(d)(1)的步骤也适用于边线航迹,不过这时所求的SPLic值仅涉及
LXc 是修正后的边线声传播路径。
持续时间修正 若测得的起飞和进场航迹分别不同于按第 A36.11 条(b)(c)规定为修正后的和基准的飞行航迹,则需对从测得数据算出的 EPNL 值进行持续时间修正。这种修正必须按下述方法计算:
分别是从噪声测量站 K 到实测的和修正的飞行航迹的最短距离。式中负号表明,对于持续时间修正这种特殊情况,若实测航迹比修正航迹高,则必须降低由测得数据算出的EPNL值。
是从N站到基准航迹的最短距离。
测量距离。
非标准位置修正 当不是按照附件 C 第 C36.1 条规定的那些点进行起飞和进场噪声测量时,必须按下述程序之一把由这些测量算得的 EPNL 值修正到规定测量点上应有的对应值:
简化程序除非调整量对于起飞超过了8 dB或对于进场超过了4 dB,或修正所造成的EPNL终值位于本规定附件C规定的噪声级的1.0 dB范围内,否则可以采用本节(d)和(e)所规定的修正程序。由于这个程序计及的是从邻近测量点到规定测量点的PNLTM外推计算,故随后还必须对试验和基准条件之间余下的差异(包括推力和空速)进行修正。
综合程序若修正因子对于起飞超过了8 dB或对于进场超过了4 dB,或修正所造成的EPNL终值位于本规定附件C规定的噪声级的1.0dB范围内,则必须采用下述的修正程序:
若噪声测量站比在规定的基准距离时更靠近飞行航迹,则该站在飞机飞越期间测得的每个 1/2 秒频谱必须按类似于本节(d)(1)所规定的有关 PNLT 修正的程序加以调整。
然而,必须采用的距离值应是由PNLTM确定的传声路径KQ和KQc(因而还有角θ)之值,其代表了实际测得的传声路径(和路径角)之值以及假设在基准声学日条件下在 6500 米(21325英尺)测量点处测量时所能测得的相应的传声路径(和路径角)之值。
(ii)在把实测的 1/2 秒频谱修正到 6500 米(21235 英尺)基准点之后,其余的噪声评定必须按本规定附件B中规定的程序进行,包括进行相应的推力与空速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