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国家安全审查试行办法(2015年) (四)

(四) 自贸试验区管理机构在办理职能范围内外商投资备案、核准或审核手续时,对属于安全审查范围的外商投资,应及时告知外国投资者提出安全审查申请,并暂停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