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8年版)(2018年) 23. 电信公司:限于中国入世承诺开放的电信业务,增值电信业务的外资股比不超过50%(电子商务除外),基础电信业务须由中方控股(且经营者须为依法设立的专门从事基础电信业务的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原有区域〔28.8平方公里〕试点政策推广至所有自贸试验区执行。 (十八) 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8年版)(2018年) (十八) 23. 电信公司:限于中国入世承诺开放的电信业务,增值电信业务的外资股比不超过50%(电子商务除外),基础电信业务须由中方控股(且经营者须为依法设立的专门从事基础电信业务的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原有区域〔28.8平方公里〕试点政策推广至所有自贸试验区执行。 (十八) 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23. 目录 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