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7年版)(2017年) (2)

(2) 外国银行分行应当由总行无偿拨付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或等值的自由兑换货币,营运资金的30%应以指定的生息资产形式存在,以定期存款形式存在的生息资产应当存放在中国境内3家或3家以下的中资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