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自然资源部立法工作程序规定(2018年) 第三十条 自然资源部立法工作程序规定(2018年) 第三十条 第三十条 法治工作机构可以向相关部门、部相关机构、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行政相对人、专家学者、社会中介机构等收集部门规章执行中需要解释的事项,结合自然资源管理实际和部对地方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有关政策问题的答复,集中作出解释。 第二十九条 目录 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