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部发展改革委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滨海湿地保护严格管控围填海的通知》的实施意见(2018年) (一)

(一) 明确围填海监管责任

自然资源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和有关部门建立部省协调联动机制,协同推进滨海湿地保护和围填海管控工作。自然资源部各海区派出机构要充分发挥技术优势和监管作用,加强队伍建设,提升监管能力,健全围填海监管体系。各省(区、市)要根据《通知》要求切实履行加强滨海湿地保护、严格管控围填海的主体责任,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域第一责任人。各省(区、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根据《通知》精神,切实加强本行政区域围填海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