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自然资源部关于第一批废止和修改的部门规章的决定(2019年) 十四、 修改《海洋观测站点管理办法》 (四) 自然资源部关于第一批废止和修改的部门规章的决定(2019年) (四) 十四、 修改《海洋观测站点管理办法》 (四) 将第二十条修改为:“在海洋观测环境保护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征求原负责设立、调整该海洋观测站点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意见,并依法采取措施,避免对海洋观测站点及其设施、观测环境造成危害”; (三) 目录 (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