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自然资源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2018年) 第二十五条 自然资源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2018年) 第二十五条 第二十五条 起草机构应当自规范性文件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规范性文件正式文本五份及电子文本送本部门法治工作机构备案。 第二十四条 目录 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