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自然资源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2018年) 第二十条 自然资源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2018年) 第二十条 第二十条 通过合法性审核的规范性文件送审稿,由起草机构按照公文办理程序报送本部门主要负责人主持的会议集体审议。集体审议的形式包括部(厅、局、委)务会议、办公会议等。重大问题应当经过党组(委)会议审议。 第十九条 目录 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