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自然资源行政处罚办法(2024年) 第三章 立案、调查和审理 第十九条 自然资源行政处罚办法(2024年) 第十九条 第三章 立案、调查和审理 第十九条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进行调查取证,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要求被调查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有关文件和资料,并就与案件有关的问题作出说明; 询问当事人以及相关人员,进入违法现场进行检查、勘测、拍照、录音、摄像,查阅和复印相关材料; 依法可以采取的其他措施。 第十八条 目录 第二十条